按照新加坡最新修订的移民法规,目前新加坡投资移民的按照投资金额的不同,分为新币100万、150万、200万或者500万4种。 100万新币的属于主动投资类,赴新加坡后必须开办企业或者入股企业以开展主动的商业活动,150万新币的属于被动投资类,必须投资新加坡政府支持的发展基金5年,5年后可以将这150万新币连本带利一起取回,200万新币则须购买至少100万新币的政府支持的发展基金(5年后可以取回),其余款项则用于购买当地房产(基金投资款加上房款的总数不少于200万新币),500万新币属于金融类,必须购买当地股票或者股票基金。这4类投资均在政府监管之下。 投资项目: 申请人可选择投资以下其中一个项目: 1、新加坡政府指定的基金; 2、新加坡政府批准之项目 (如制造业、电子、化学、技术、后勤、电讯、信息科技、广告、旅游、高级餐馆、酒店、银行、保险及建筑业),申请人对这些项目的投资必须要维持5年或以上。 3、自己创设的生意(但是要得到新加坡政府的批准)。 申请前条件:主申请人以往要有股权在企业内,而且目前还持有。
申请人可为以下其直系家庭成员一起申请移民: 1、配偶和21岁以下的子女。 2、21岁或以上的未婚子女或可准许申请移民,但要视乎个人优点而定。而企业家的父母及其配偶的父母如一起申请移民,每位需额外投资新加坡币30万。 申请手续: 申请手续可分如下4个阶段: 第一阶段:初步评核并签约; 第二阶段:移民申请材料准备; 第三阶段:审理阶段,赴新加坡面试后获得原则批准; 第四阶段:投资款到位后获得投资类永久居民正式批准,申请人及随行家属即可赴新加坡报到。 如申请被新加坡移民局批准,申请人会得到一封原则批准信,原则批准有效期为六个月。申请人需在原则批准有效期(即6个月)内存放投资金额在新加坡政府所支持之发展基金帐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