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成功案例选──翻译刘女士,以翻译身份申请加拿大技术移民,移民签证官以"申请人虽然受过正规的翻译训练并且也有从事翻译的工作经验,但在看过申请人的翻译作品后认为申请人的英语能力还是不够从事加拿大的翻译工作"为由拒绝了申请人的移民申请。 乍一看来,移民签证官的拒签理由似乎很有道理,但疏不知加拿大移民法有这样的规定:在面试时,签证官无权对申请人的专业水平进行测试来评定其是否合格。这一点只有深谙移民法的专业移民上诉律师才会知晓,而非一般人所能了解的。既然签证官已肯定了申请人所受过的翻译训练及从事翻译工作的经验,该申请人作为翻译的资格就被认定,至于其工作的质量如何,签证官是无权发表意见的,更不能以此作为拒绝申请人申请的理由。本中心的移民上诉律师正是依据这一点,抓住了问题的实质,使得该上诉案未经开庭便大获全胜,刘女士的申请将交由另一名移民签证官重新审核。 |